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在城市道路埋设的各种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