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承担沿街(巷)开发建设改造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建筑物的拆迁和现场清理。并负责铺设人行道砖,接受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