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中的特定问题,可以依法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可以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在调查委员会调查情况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