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节约用水实行分类管理。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节约用水管理。提倡城市居民节约用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