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水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市政、绿化、景观、环卫等不固定用水的用户,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临时用水手续。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