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领事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有明显标志的临时警戒线,必要时还可以设置障碍物,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任何人不得逾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