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有效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游行负责人和参加游行的人员应当服从。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