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妥善保管涉及个人权益档案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按照规定移交档案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逾期不改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