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单位和个人经营燃气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经营资质后,方可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按照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