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在城镇道路两侧施工的单位,必须围场作业,不得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在围护设施外。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工程竣工的同时,应当将施工场地和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占道施工,确需占道施工的,必须向有关部门交纳占道费和卫生保证金。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