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超限车、铁轮车、履带车需要通过城镇道路时,应当按照规定报建设、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

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