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外送快餐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污水池等污染源二十五米以上,周围环境状况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