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采矿权有偿取得,在办理采矿登记时,应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每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1千元,0. 5平方公里以下为500元,0. 5平方公里以上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算。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