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下列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发包:(一)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二)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的收集、清运;(三)由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其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