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开挖道路或者进行工程建设,妨碍居民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时,施工单位必须与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协商清运,不得积存。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