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条件,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提倡居民住宅户配备灭火器和家庭用火灾探测报警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