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本市鼓励和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推行数字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