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容貌管理/第四节 夜景灯饰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夜景灯饰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