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宾馆、饭店、旅店、浴池、医院等用水量较大的单位,应因地制宜采取节水措施,实行科学用水。

经营洗车、建筑物清洗保洁等行业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