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选择先进、配套的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节约用水管理部门应参加节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