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鼓励牧户积极出栏牲畜,设立出栏牲畜专项补贴,对出栏好的县、乡(镇)、村给予奖励;鼓励专合组织及个体营销牲畜。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破坏出栏出售牲畜。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