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第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到基层视察、调查研究,要走访所在地的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