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水工程建设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供水的技术要求;供水设施工程规划、建设、施工、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