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有效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工程安全需要,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