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四章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