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市、丹河流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并逐步覆盖城镇周边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