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第四章 水电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自治县境内的电力用户,必须安装经检定合格的用电计量装置,必须按时交纳电费。禁止窃电和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