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境内的地方水电站、地方电网及供、用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