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第四章 水电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自治县境内主要用于蓄水发电的水库,在防洪、灌溉、人畜饮水需要时,应当服从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机关的统一调度。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