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主任、局长组成。自治县县长由土家族公民担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