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公示规划许可证件和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的,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公示;逾期不公示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