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有效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拆除。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