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内的村庄擅自建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