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六十条有效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的修改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