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分为修编、调整和补充。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