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状况,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