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