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和景观用水等,应当优先使用江水、河水、湖水、雨水或者再生水。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