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并公布供水服务标准,发布服务信息,设立查询电话,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服务的监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