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调控和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