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主要农作物品种参加区域试验1年后,按照省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区域进行生产试验。试验品种不得有偿使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