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二十四条有效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收发讯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避开居民密集的市区。新建、扩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区,应配建或增建停车场等设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