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二十一条有效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程序。中心市区应严格控制占地多、劳动密集等扩大城市规模的新建、扩建项目。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