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有关工作报告时可以开展询问。常委会分组会议对议案或者有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时,可对一般性问题进行询问。有关部门应当派员到会,回答询问。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有关部门应当派员到会,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