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三条已废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限制经营者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