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