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因交通或者生产等事故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及其他绿化设施的,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