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三十条已修改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公共绿地内从事商业、服务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