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二十八条未知(-1)矿山企业发生轻伤、一次重伤一至二人的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