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矿山安全监督第二十四条未知(-1)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矿山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